HJ 1044-2019 環境空氣 二氧化硫的自動測定 紫外熒光法
本標準規定了自動測定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的紫外熒光法
本標準適用于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的自動測定
當使用儀器量程為(0~500)nmol/mo1時,本方法參比狀態下檢出限為3ug/m,測定下限為12ug/m;標準狀態下方法檢出限為3ugm,測定下限為12ug/m
方法原理
樣品空氣以恒定的流量通過顆粒物過濾器進入儀器反應室,二氧化硫分子受波長200nm-220nm的紫外光照射后產生激發態二氧化硫分子,返回基態過程中發出波長240nm-420mm的熒光,在一定濃度范圍內樣品空氣中二氧化硫濃度與熒光強度成正比
儀器和設備
進樣管路:應為不與二氧化硫發生化學反應的聚四氧乙烯、氧化聚乙烯丙烯、不銹鋼或棚硅酸鹽玻璃等材質。
顆粒物過濾器:安裝在采樣總管與儀器進樣口之間。顆粒物過濾器除濾膜外的其他部分應為不與二氧化硫發生化學反應的聚四氟乙烯、氧化聚乙烯丙烯、不銹鋼或堿硅酸鹽玻璃等材質。儀器如有內置顆粒物過濾器,則不需要外置顆粒物過濾器
二氧化硫測定儀:性能指標應符合HJ65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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