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廢氣 油煙和油霧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油煙和油霧的紅外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油煙和油霧的測定。
當采樣體積為250L(標準狀態),萃取液體積為25ml,使用4cm石英比色血時,本方法油煙和油霧的檢出限均為0.1mg/m,測定下限均為0.4mg/m²
方法原理
固定污染源廢氣中的油煙和油霧經濾簡吸附后,用四氫乙烯超聲萃取,萃取液用紅外分光光度法測定:油煙和油霧含量由波數分別為2930cm(CH基團中C-H鍵的伸縮振動)2960cm(CH:基團中C-H鍵的伸縮振動)和3030cm(芳香環中C-H鍵的伸縮振動)普帶處的吸光度Aze3042960和Asoo進行計算
儀器和設備
紅外測油儀配有4cm帶蓋石英比色血,儀器掃描范圍:3400cm至2400cm
煙塵測試儀符合HJT48的要求。
玻璃纖維濾簡采樣管符合HJT48的要求。
金屬濾筒采樣管及配套濾筒
一般實驗室常用儀器和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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